首年缴费
¥5,034.00
2020-10-28132关注0赞
被保人 :56岁 女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推荐理由:适合50岁以上中老年人购买,保额是10000元也可以付加百万医疗你见过吗?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60000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60000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72000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本条第1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本条第1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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